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19人。中心内设政秘科、农机化科、计财科、工业科、经营科、科技科及工会七个科室;下设两个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管理推广站),两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农业机械化学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榆林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指导行业执法体系建设。
(四)负责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发实施农机化工程项目。
(五)负责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市级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农机化科研、教育、宣传、信息工作。
(七)负责组织农机工业新产品示范、推广、普及、技术改造工作。
(八)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违章行为查处、事故处理、行风建设等工作。
(九)对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农机产品的制造质量、销售质量、使用质量进行管理。
(十)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行。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审定发证。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十一)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组织农机化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发布工作,为农村经济服务。
(十三)指导农机使用管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农业机械化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普及推广农机化新技术,农机总动力达到300万千瓦;机耕作业面积380万亩,机播作业面积230万亩,机收作业面积140万亩;主导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
争取并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亿元,市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巩固发展农机科技示范户1万户;重点扶持发展8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广各类农机具5万台(件);形成马铃薯、玉米、特色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设施农业4个特色产业生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培训各类农机技术人员3万人(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养殖机械化、特色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示范、旱作农业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生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农机免费管理11个农机化重点项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争取中省补贴资金1亿元,市级补贴资金4000万元,县级补贴3000万元。补贴资金重点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示范园区倾斜。粮食生产,重点补贴马铃薯、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机具;畜牧业,重点发展规模化养殖大型机械;设施农业,重点补贴节水灌溉、微耕机具和大棚卷帘等机械;特色农产品,重点补贴果库建设、烘干设备等机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发展成熟配套机械。
(二)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建设农机合作示范社,创建模式,带动合作社规范建设、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机具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争取财政扶持,加强培训指导,支持合作社承担农机化重点任务和项目。2013年,规范建设8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个。市县配套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作业服务队倾斜,鼓励支持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承包、租赁、代耕、代种、跨区作业等多样化农机社会服务。
(三)实施农机化重点项目
抓项目促带动,推进农机化整体发展。2013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养殖机械化、特色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示范、旱作农业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生产、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农机免费管理11个农机化重点项目。
(四)建设农机化科技示范区
按照“装备配套、样板推进、典型示范、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以样板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大力推行耕种收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推广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机械装备和技术,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提升农机科技普及和应用水平。2013年,建设12个市级农机化样板示范基地,24个县级农机化样板示范基地,逐步形成马铃薯、玉米、特色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设施农业、规模养殖、旱作农业、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
(五)提高农机执法水平
2013年,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争取市县财政投入,全面开展农机免费管理工作(免挂牌费、培训费、检验费、换证费、安全服务费),农机“三率”(登记、检验、持证率)分别提高12%、10%、10%,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管,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违法行为。做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六)提升农机服务能力
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填平补齐、因地制宜、标准适当”的原则,充实、完善县级站、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乡级农机管理服务站。保证农机服务农业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扶持发展20个服务能力强的规模性维修站点。
(七)开展农机化大培训活动
在全市继续组织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强对农机手、操作手、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网点维修人员、农机大户的培训,分层次、分阶段、多渠道对农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13年,培训人(次)达到3万人(次)
三、所属单位情况介绍
(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挂牌、年检,驾驶人员考核、发证,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等。全所实有人员25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8人;拥有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累计31.1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机化技术、机具示范推广,承担各级农机化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等。全站实有人员23人,其中在职20人,退休3人;拥有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累计73.4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三)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调解工作等。全站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2人;拥有固定资产累计5.3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市农业机械化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教学工作。全校实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9人,退休4人;拥有固定资产3.9万元,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预算收支附表
见附件。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功能分类 | 2016年预算 | 经济分类 | 2016年预算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1123.0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751.12 | |
1、基本支出 | 1123.04 | 二、外交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62.6 | |
⑴、公用经费 | 62.6 | 三、国防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9.32 | |
⑵、人员经费 | 1060.44 | 四、公共安全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 ||
2、专项业务费 | 五、教育 | 五、转移性支出 | |||
3、项目支出 | 1070 | 六、科学技术 | 六、债务利息支出 | ||
二 、事业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七、基本建设支出 | 30 | ||
1、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70 | ||
2、其他事业收入 | 30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九、其他支出 | ||
三、罚没收入 | 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十、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 | |||
四、行政性收费 | 十一、节能环保 | ||||
五、专项收入 | 十二、城乡社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三、农林水 | ||||
七、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四、交通运输 | ||||
八、其他收入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 ||||
九、上级补助收入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 ||||
十、所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七、金融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223.04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十一、用事业收入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十二、上年结余 | 二十二、预备费 | ||||
1、一般预算结余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2、基金预算结余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2,223.04 | 功能分类支出总计 | 经济分类支出总计 | 2,22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