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机(农业)局(办、中心):
截止目前,全市发生农机事故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显严峻。
一、 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监管是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的法定职责,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和监理站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尽职尽责,常抓不懈,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两起事故的教训,结合“平安农机”建设,“农机安全月”活动,农机安全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安全监管“四帐一册”,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在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监管重点,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监管全覆盖。
按照行业管理专业化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创新方式方法,让安全理念入户到人、入心入脑。重点从薄弱环节着手。
1、积极推进警监联合执法机制建设,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当前 “三夏”大忙期间,深入田间场院、农机大户和县乡道路扎实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无互保、无交强险(拖拉机)、未经年检及检验不合格行驶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重点区域监控不留盲点,安全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全力防范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强化源头管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做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和新购置拖拉机注册登记工作。
3、市农机中心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农机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渎职,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造成事故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根据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榆安委办发〔2015〕19号)精神,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交警、安监、医疗、消防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检验并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农机部门应急救援能力,锤炼队伍,修正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农机监理机构要创新工作思路,主动适应农机工作新常态,向社会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由专人24小时接听,推行“呼到服务”,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时,事故处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使“呼到服务”成为农机监理的新规。进一步扩大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障联络畅通
各县农机部门要做好值班值守安排,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和通信联络通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现象。
值班电话:0912-8135090
传 真:0912-813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