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市农机〔2017〕17号
各县区农机(农业)局、中心(办):
按照省农机局在全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机局《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榆林市农机行政执法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章驾驶行为,全面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安全违法行为,从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农机维修服务管理着手,严格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农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1、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行为;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
2、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4、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6、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7、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
8、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经告知教育,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三、时段安排
第一季度。各县区要围绕当前“春耕”农机生产、农机检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安全责任落实等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在3月中旬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出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基层全面启动。
第二季度。围绕“三夏”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农机作业、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跨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季度。围绕“三秋”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加强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杜绝执法死角,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做好跨地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
第四季度。结合冬季农机生产特点,深入村组,入户、入社、入企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查漏补缺,弥补监管短板,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2、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系统内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农机田间场院作业停放和农机维修点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地毯式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对发现的农机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建立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村道路农机违法违章行为。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打击农机制造、销售非法行为。
3、强化监督,落实检查。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以不定时、不定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4、充分发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5、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按季度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专人负责填写《榆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并于下一个季度首月3日前,将统计表格和书面文字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上。各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年度总结材料分别于3月10日前、12月15日前上报市上。
联系人:裴静 电话(传真):0912---8135090
电子邮箱:779618236@qq.com。
榆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农机 行业 | 检查、督查情况(起、处) | 执法情况 | ||||||||||
非法制造农机 | 非法经销农机 | 非法维修农机 | 违法违章作业 | 本季度 合计 | 责令整改(起、处) | 停产停业整顿 (起、处) | 关闭取缔 (起、处) | 经济处罚 (万元) | 处理 责任人 (名) | 本季度 合计 | 备注 | |
检查督 查情况 | 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 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 检查督查县市区 (个) | 参加人数 (名) | 检查企业、合作社、有机户数(个) | 检查督促乡镇村组(个) | ||||||
说明: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于下一季度首月3日前连同文字材料一起上报;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