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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农机中心 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来源:榆林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点击量:305

榆市农机〔2017〕17号

 

各县区农机(农业)局、中心(办):

按照省农机局在全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

                              2017年3月7日


 
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机局《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榆林市农机行政执法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违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章驾驶行为,全面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农机领域安全违法行为,从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农机维修服务管理着手,严格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农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1、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行为;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

2、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4、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6、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7、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

8、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经告知教育,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三、时段安排

第一季度。各县区要围绕当前春耕农机生产、农机检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安全责任落实等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在3月中旬以前,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出全面周密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基层全面启动。

第二季度。围绕三夏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重点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农机作业、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跨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季度。围绕三秋农机生产作业和跨区服务,加强农机安全行政执法,杜绝执法死角,彻底清除事故隐患;加强应急值班,及时有效处置农机突发事件;做好跨地区作业农机的安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

第四季度。结合冬季农机生产特点,深入村组,入户、入社、入企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查漏补缺,弥补监管短板,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2、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系统内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切实做好农机田间场院作业停放和农机维修点的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地毯式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对发现的农机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建立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村道路农机违法违章行为。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打击农机制造、销售非法行为。

3、强化监督,落实检查。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以不定时、不定点、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对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4、充分发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5、做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按季度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专人负责填写《榆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并于下一个季度首月3日前,将统计表格和书面文字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上。各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年度总结材料分别于310日前、1215日前上报市上。

联系人:裴静    电话(传真):0912---8135090

电子邮箱:779618236@qq.com

 


 


 

榆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农机

行业

检查、督查情况(起、处)

执法情况

非法制造农机

非法经销农机

非法维修农机

违法违章作业

本季度

合计

责令整改(起、处)

停产停业整顿

(起、处)

关闭取缔

(起、处)

经济处罚

(万元)

处理

责任人

(名)

本季度

合计

备注













检查督

查情况

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检查督查县市区

(个)


参加人数

(名)


检查企业、合作社、有机户数(个)


检查督促乡镇村组(个)


说明: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于下一季度首月3日前连同文字材料一起上报;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