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程序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 教学场所
1、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2、有单独的办公用房;
3、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二) 教学设备
1、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
3、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三) 教学人员
1、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2、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 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四) 组织管理制度
1、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3、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办理材料
提交《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附具以下材料(一式两份):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3、教学设备清单;4、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5、组织管理制度;6、生源预测情况。
四、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二)受理申请后,在10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现场评审合格的,在1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