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鉴定完毕,县(区)须将以下资料归档:
(一)鉴定公告或通知;
(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三)《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花名册》;
(四)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样卷以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
(五)鉴定考生试卷;
(六)《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表》、《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简况表》;
(七)《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
(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单一览表》。
归档资料中鉴定考生试卷要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