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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合作经营之路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0-10-22    点击量:293

摘要:简要介绍了睢宁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分析了当前农机服务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提出了对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与保障措施。

关键词:农机服务;社会化;建设;问题;建议;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机装备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乡镇农机服务体系的稳步改革,基层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建设缺位问题愈显突出。根据县委指示,县政协办公室与我局有关人员,先后深入有关镇召开了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村干部、种植户、农机大户座谈会12次,并赴沭阳县、宿豫区、河南省沁阳市等地参观学习,对我县农机服务社会化建设课题作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深深感到当前我们应积极加强农机社会化、市场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服务体系。

1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

1.1全县现有农机装备结构严重不合理。目前,我县农机整体装备水平和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全徐州市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主要原因是农机装备结构严重不合理。

1.1.1大功率动力机械比例过小。目前我县动力机械多为25马力以下的小型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所占比例仅为3.9%,且功率多为55马力以下,7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不足100台。河南省沁阳市是河南省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和农机服务体系社会化建设比较先进的县级市,该市农业机械保有量、亩均量并不比我县高,但该市大中型拖拉机占动力机械比却达11.1%,7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达380余台。相比之下,我县25马力以下小功率拖拉机近4万台,遍及农村一家一户,严重缺乏和秸秆还田机、玉米收获机、免耕播种机、深耕深松机等先进农机具相配套的大马力拖拉机。

1.1.2机具配套比过小。我县150万亩耕地仅有秸秆还田机600余台,而沁阳市45万亩耕地拥有秸秆还田机1028台,且皆为高性能、多用途的玉米秸秆还田机。由于我县秸秆还田机械过少,难以达到秸秆还田需求,目前全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不足10%。

1.1.3机械化水平不平衡。2007年全县小麦机收率达97%、水稻机收率达89%,而玉米机收率仅为1.3%、机播率为2%,2008年水稻机械化插秧率仅为10%。目前我县在玉米机械化收种、水稻机械化插秧方面在全徐州市尚处于落后地位。

1.2现有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近年来,我县先后成立了7个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目前睢宁县农机跨区作业协会、睢宁县农机化协会2个县级服务组织基本能按照社会化模式运转,但服务模式仅局限于为广大联合收割机手提供信息引导服务,如发放《全国跨区作业信息手册》、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全国各地最新收割信息、价格信息、气象信息、机具使用和保养信息等;今年成立的梁集镇四方水稻种植合作社属专业合作组织,2008年共服务农户500户,实现机插秧面积1500亩;其余几个合作组织,由于缺乏好的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其效能;另外还有200多个松散型农机作业服务队,均为农机大户按市场需求3—5台机械联合经营的自发组织。而河南省沁阳市目前拥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60家(其中河南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焦作市政府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焦作市明星农机专业合作社9家),入社农户353户,从业人员1140余人,有力地促进了该市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我县由于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数量少(目前在全市处于中等偏下水平),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特别是遇到需抢收抢种时,难以保证有组织地抢收抢种。

1.3农机服务组织管理制度不规范、运作机制不完善。农机协会、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等方面不够完善;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作业队管理水平不高,收益好了则合,收益差了则分;广大农机手缺乏作业质量标准,作业不规范,许多收割机手为了减小机械负荷,提高收割效率,秸秆留茬过高,有的竟高达40㎝,以致农民不放火焚烧无法播种,导致目前焚烧秸秆已成为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社会公害。而宿迁市以前和我们一样,每年秸秆禁烧都是禁而不止,农机手收割留茬无法控制,今年他们采取政府强力行政推动,群防群治,加大查处力度,使该市今年没有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2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路及建议

建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对于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农民机手自我发展、自主管理的必然选择。

2.1工作思路: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大力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加强行政推动,改进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完善服务,把个体、分散的农机经营体扶持组建成农机服务合作社和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最终形成一个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农机服务产业大军。

2.2工作目标:

2.2.1服务组织建设目标。2009年1月份前每个镇要培育符合要求的镇级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一个,每个镇要至少选2个农机重点村培育2个农机合作社。3年内全县要建立20个县镇级、100个村级的不同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培育200个农机原值达3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在布局上东南部镇所成立的服务组织要以小麦、水稻收种为主,西北部镇所成立的服务组织要以小麦、玉米收种为主。要通过扶持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发展,带动有机户达到30%以上,服务农户达到50%以上。农机作业的市场化程度达到85%以上,力争3年内在农机服务社会化建设上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2.2.2高性能农机具推广目标。每年新增大中型拖拉机200台、联合收割机150台、玉米(谷物)播种机5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0台、水稻插秧机200台,多功能旋播机20台,秸秆还田机200台。要通过3年大力度的推广和调整,将全县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状况改变过来,力争3年内走在全市前列。

2.2.3耕作制度目标。明确各镇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2009年要通过行政推动力和群防群治,彻底杜绝秸秆留茬高问题;2009年对县、镇人口密集地区、观音机场所在镇、交通干线两侧1000米列入秸秆禁烧范围;力争3年内,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2.3工作原则:

2.3.1坚持引导和服务原则。对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提倡而不干预,支持而不包办,扶持而不替代,扮演好鼓励、引导和服务的角色,在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他们建章立制,不搞强制命令。

2.3.2坚持效益为中心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市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市场求发展,在自愿、互利、平等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方式,创新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给农民和机手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持续发展。

2.3.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指导和推动农机大户组建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共同发展。要学习沁阳市的做法,抓住三个重点分类进行指导。一是瞄准外出跨区作业小分队的农机能人。积极帮助从事跨区作业的农机能人总结外出跨区作业的经验和团结协作所产生的效益,指导他们沿着合作之路坚持走下去,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瞄准农机大户。农机大户自身拥有的农业机械较多,在农机手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要积极指导他们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瞄准农业机械较为集中的农机专业村。指导、鼓励农业机械较为集中的村村干部创办农机合作社,进一步增加机手效益,扩大影响。

3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

3.1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环境

3.1.1推行“五包一代理”绿色通道服务。就是农机部门要包挖掘农机合作社的苗子,包合作社的外部环境协调,包合作社的运行指导,包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包合作社的材料收集整理,并安排专人与工商、银行、会计事务所、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对接,为合作社代理承办注册登记等手续。

3.1.2降低登记门槛。工商、民政部门要降低登记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为筹建工作提供方便和支持。

3.1.3优先解决场库建设用地。农机存放场库用地是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土地、规划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将农机场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出台农机合作组织场库用地优先优惠政策。

3.1.4树立典型,加强培训。各地要放手让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独立经营、谋求创新、快速发展。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培养树立典型上,每年都要组织合作社负责人、拟建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农机大户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农机合作社建设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合作社政策理论和实践的带头人、明白人,提高合作社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2完备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政策

3.2.1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每年从县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资金,建立农机化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的发展,建立起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3.2.2出台扶持政策。政府要对农机服务组织购置更新大型、新型农机具出台担保、扶持政策。实施项目带动策略,把国家、省安排的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程农机化项目区建设、农机新技术推广、科技入户、优质粮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财政打包项目等补贴资金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大型先进农业机械,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创新,增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工商民政登记、税收优惠、信贷贴息、政策性保险、用电用油等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

3.2.3完善物资保障政策。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农用物资价格和市场监管,强化农机用油专供渠道;农机部门要逐步探索建立“三夏”和“三秋”农用物资应急保障机制,强化农机优先加油卡、送油到田头等服务措施,对农机服务组织实行优先优惠供应,要设立“农机110”热线服务,成立流动服务小分队,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用上放心配件、得到满意维修。

3.3突出重点,加大农机推广力度。

为改变我县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状况,今后一段时间要进一步调整农机化推广工作的突破点。

3.3.1加大新型高性能农机推广力度。引导农民购买大马力拖拉机,到2011年每年推广大功率拖拉机不低于200台,力争“十二五”末,淘汰遍及一家一户的小功率拖拉机。积极推进玉米生产机械化,每年推广玉米播种机5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0台,力争“十二五”末玉米机械化收种率达50%以上。重点推广多功能旋播机,由于该机械可播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可以达到精量、半精量播种要求,今后每年推广不低于20台。

3.3.2加大水稻高性能插秧机推广力度。这几年省市财政逐步加大和完善对水稻机械插秧的政策支持力度,用于购置插秧机补贴额度已达到45%以上,我们要学习徐州市其它县市,每年从财政打包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推广水稻插秧机(徐州市其它县市近年来每台补贴都在3000元以上),保证省市县三级补贴不低于70%,以此保证每年推广200台插秧机目标。要鼓励农机大户成立水稻机插秧合作社和机插秧公司,推行从育秧、机插到大田管理的一条龙“托管式”服务,缓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后所带来的种田难问题。力争3年内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水稻机插秧推广的突破,使我县水稻机械化插秧率达到40%的全省平均水平。

3.3.3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推广。要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必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合理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一是推广碎草灭茬和深翻机械,重点推广与大中拖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旋耕机,促进秸秆直接还田,这是解决秸秆去路的重要措施,3年内每年推广旋耕机50台,秸秆还田机200台。二是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粉碎机械,促进秸秆过腹还田或发展食用菌。三是推广秸秆粉碎发展沼气机械和小型秸秆汽化炉等,争取09年将我县列入全省小型秸秆汽化炉推广示范县。

3.4加强行政推动,改进工作机制。

在改进工作机制上,要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特别是在秸秆留茬控制工作中,要积极学习宿迁市的做法,制定工作规范,通过行政推动,强制入轨,让农民改变耕作习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第一步的禁烧难题。

3.4.1加大宣传。在农忙前政府要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学习宿迁市做法,通过学生下发到农村一家一户,并签字上交;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

3.4.2逐级递交责任状、承诺书。镇党委书记、镇长向县委递交承诺书,班子成员与村书记向镇递交承诺书,以组为单位,群众联名签保证书,保证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如有焚烧秸秆的接受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

3.4.3交保证金。镇向县交保证金,村向镇交保证金,镇党委书记、镇长向县交保证金,镇三套班子成员和村书记向镇交保证金,驻村人员向镇交保证金。

3.4.4推广科学种田。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与检查,在良种供应、化肥、农药、管理等方面力求统一规格、标准,便于农机作业。

3.4.5加强对收割机手和收割经纪人的监管。各村与到本村作业的收割机手和收割经纪人签定《机械收割目标责任书》,对本县、镇的农机收割经纪人和农机手收取责任押金,在小麦收割期间留茬不超过15cm,经镇、村、农户验收合格的,退回责任押金,否则,没收责任押金,农户拒付收割费用。

3.4.6搞好农机手与农户的协调与服务。提前召开农户与农机协会、收割机手的座谈协调会,就收割费用、留茬高度达成共识,同时,向农民算经济帐,动员农户宁愿每亩多出5—10元的收割机费用,也不要留高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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