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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业务
质量监督

质量投诉与售后调查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榆林市农业机械信息网 点击量:324

第一节 质量投诉

为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54号令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机发 (2008)1号文件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2005年,榆林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接到农民关于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问题 5起,受理 5起,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了妥善处理。

2007年,陆续接到农民关于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问题投诉 12起,受理 12起。如定边县砖井镇农民购置东方红—250型拖拉机发生质量纠纷问题,该机是由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装配厂生产,由定边县汽贸公司在 2006年定边县砖井镇农民购置国家补贴农业机械,这些机具在 2006年没有进田作业,2007年春耕生产中,拖拉机发生故障,由生产厂家派员进行了修理,但未能解决实质问题,随后有 30户购机户向定边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定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2007年 5月,榆林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工程师吴虹同志会同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工业科科长白志新同志、榆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科技科科长贺占杰同志赶赴定边县,就定边县砖井镇农民购置的东方红—250型拖拉机质量纠纷进行了详细调查。定边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砖井镇政府会同东方红厂家及部分购机户在当地对部分拖拉机进行目测、现场作业、测试,认定该批拖拉机存在以下问题:到场 23台拖拉机从外表观察,变速箱、后桥全部漏油;部分拖拉机方向盘底座破裂,悬挂架断裂,轮胎起包;电瓶与水箱太近,位置太高,影响散热,水箱太小,产生高温;现场作业中,拖拉机悬挂西旋 IGQN—125旋耕机,作业 400米左右时水温显示达 96度,作业 600米时齿轮损坏。购机农民要求退机退款,追回国家补贴款重新兑现。

通过榆林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业务人员的努力,及时与经销代理商沟通联系,与生产厂家配合,依照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得到妥善处理。是整机的质量问题,要求

经销商退货和更换。是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的 “三包”服务人员及时更换或修理。农民投诉的主要问题是 “三包”期内农业机械出现质量故障后,不能及时得到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供产时间太长,延误农时,农民反映强烈。

通过榆林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的业务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协调好生产厂家、经销商和农民的关系,把大多数的质量纠纷都解决在基层中。

2008年,榆林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市县两级投诉站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地址,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做好信息收集,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和质量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全年共接到农民关于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 60余起,全部受理并妥善处理。

第二节 售后调查

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是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真正为 “三农”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 《陕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跟

踪调查办法》、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的安排,榆林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承担着全市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2005年,通过发放质量调查表等形式,对 60户国家财政补贴农业机械进行了质量跟踪调查。

2006年,抽调业务人员,分两次历时 100多天对全市 12个县共 4大类 30多个型号的农业机械进行了质量跟踪调查,并整理出相关的调查报告。

2007年,根据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的安排,榆林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对 2007年项目县 (区)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的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共调查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其它农田作业机械、拖拉机等 4大类 30多个型号的农业机械 610多台 (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每类各机型抽取 1—3机 (户),对农业机械的三包情况、作业状况、安全性、可靠性及故障情况进行了调查,定人、定机、定时进村入户调查和电话跟踪访问调查。填写 《质量跟踪调查表》,做好相关的记录、记载工作,结合各县区反馈的调查结果,及时整理出相关的调查报告。通过调查,向农民朋友推荐质量好、价格合理、更适合本地区使用的农业机械。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详实的建议和意见。

2008年,榆林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对项目县 (区)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具的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共调查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其他农田作业机

械、拖拉机等 4大类 30多个型号的机具,共计 650多台 (套),并整理出相关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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