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市农机〔2018〕6号
各县区农机(农业)局、中心(办),神木市农业局,下属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农机部门和广大农机工作者进一步做好农机化工作,市农机服务中心决定表彰2017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各县区农机化管理(监理、管理、推广、培训)机构中评选,每县区1个名额。
(二)先进个人
1、市农机服务中心2名,下属各单位各1名。
2、县区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榆阳、定边、靖边、横山各3名,其他县区各2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机化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农机化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重点工作突出,农机化水平或发展速度位居全市前列。
3、农机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执行力强。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在全市或本县区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起到带头作用。
3、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4、从事农机化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推荐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由各县区农机(农业)局、中心(办)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2、各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于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表1、附表2)加盖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市农机服务中心政秘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80171942@qq.com)。
3、市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心主任办公会确定拟表彰对象,并以市农机服务中心文件印发表彰决定。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严格把握时间进度,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坚持评选标准。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认真地做好推选工作。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崔志远 电话:0912-8135060
附件:1、2017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7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9日
附件1:
2017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 | |||
主要工作业绩(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另附纸张) | ||||
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农机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17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从事农机 工作年限 | |||
政治面貌 | 职 务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主要工作业绩(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另附纸张) | |||||
单位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农机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