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确保2018年“三夏”机械化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8〕1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8〕20号)精神,今年“三夏”期间,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各站)应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同时要按照要求开展小麦联合收割机和玉米免耕播种机作业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跟踪调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积极开展农机化质量保障工作
各站要按照农机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三夏”期间的农机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查。对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 及时受理和处理质量投诉案件
各站要认真做好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三夏”期间,质量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各站在受理质量投诉后,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处理过程要严格规范,做好记录并按要求归档,“三夏”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
三、 跟踪调查内容及方式
各站要将“三夏”在用机具质量跟踪调查作为做好“三夏”农机化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早安排,加强督导, 深入田间地头、作业现场或农户家中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具体调查内容详见跟踪调查表(附件)。
各县(市、区)在本辖区跟踪调查在用机具,每种机型跟踪调查样本不少于10台(产品数量小于10台的,按实际拥有台数调查)。
四、 相关要求
1、“三夏”期间,如遇群体性投诉,应及时报本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积极协调处理。
2、各市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妥善处理。
3、省站将组织对各地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和跟踪调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以确保工作落实。
4、各县站将跟踪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站,各市站进行汇总并撰写总结,务必于6月15日前将“三夏”工作总结和调查表报送省站。
附件:1、小麦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表
2、玉米免耕播种机质量跟踪调查表
陕西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