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市农机〔2017〕14号
各县(区)农机(农业)局、中心(办),中心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依据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工作衔接、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17年农机化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1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