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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 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02   来源:榆林日报 点击量: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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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农机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中、省关于发展新型农业(农机)经营主体的系列方针政策,注重创新发展,多措并举推进,推动了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截至今年10月,我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71家,拥有农机具5400多台(套),资产总值63550万元,作业服务面积达150多万亩;全市资产总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达54家。

在农机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引导推动,推进扶持政策系列化,促进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一是政府推进责任明确。市委“三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量化指标中,单列了农机合作社建设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了部署。市农机中心年初把合作社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区);县(区)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将发展农机合作社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购机补贴政策予以倾斜。实行分类补贴,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中省和市县补贴资金对农机合作社多级累加补贴,应补尽补。三是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截至目前,市县累计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资金2015万元,其中2016年,用省市专项资金270万元支持新建和提升了36个合作社。四是实施项目支持。支持合作社承担和建设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整地、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百库工程等农机化项目,壮大了合作社的发展实力,提高了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始终坚持典型示范带动,推进运行管理制度化,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2013年,制定出台了《榆林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规范》。近年来,我们严格依照《规范》,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并注重发挥其在农机化生产、项目实施和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先后创建了5个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7个市级示范社。同时按照创办形式、合作方式、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具体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分类,引导建设,规范管理,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合作社走规范化运营路子。

始终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推进创办形式多元化,促进农机合作社创新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创办多种形式农机合作社。一是农村能人带动型。如横山县富士水稻农机专业合作社,由经营能人带头创办,以水稻一业为作业、经营内容,耕地以入股或流转的方式实行统一规模经营,合作社除经营流转的1.1万亩稻田外,每年跨区作业服务面积3至5万亩,实现了水稻作业全程机械化。二是农机技术服务型。如靖边县东方红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地移民村土地入股,县农机管理推广站技术力量支撑,机械化生产和职业农民培训于一体,实现了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玉米全程机械化。合作社拥有资产总值2000万元,作业及服务面积2万多亩。三是企社合作型。如定边县金波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农机具销售企业为依托,企业领办合作社,合作社服务机具销售范围内的农民,流转及经营耕地2000多亩,作业及服务面积2至3万亩。四是工商资本兴办型。如榆阳区大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大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创建,流转周边村子2万多亩土地,实现了马铃薯、玉米全程机械化。五是农机户联合发展型。如米脂县荣泰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自购自管农机具,整理和流转土地2000多亩,机械化生产和机械化设施养殖种养结合,统一种养品种、统一机械作业、统一技术规范,探索出种养结合致富新路子。各类创办模式,使合作社成为农民创业创新和增收的平台。

我市农机合作社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机具利用率大幅提升,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土地流转步伐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协调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利益机制不够完善、运行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筹措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加之土地流转比较缓慢,农机作业条件受限。“十三五”是我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打造农机合作社升级版,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扶持政策。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主攻方向和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科学制订发展目标,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力争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将农机购置补贴向农机合作社倾斜,有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机金融租赁等财政支农政策优先在农机合作社中安排试点,有关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等项目以及机具库棚建设项目等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承担。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为农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要更加注重规范发展。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指导,重点把握好“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登记注册、明确产权关系、完善议事制度、做好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要求。要把运行规范的农机合作社作为各项扶持政策的实施重点,突出正向激励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农机局出台的《陕西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形象好、装备好、机制好、服务好、效益好的“五好”农机合作社。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合作社对照标准要求,正确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力争建一个成一个。

三要积极推进创新发展。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认真总结基层的鲜活经验,善于捕捉培育发展农机合作社的创新创造苗头,把成功的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通过机制创新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加强宣传推广不同的发展模式,让农民群众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将“盆景”变成“风景”。要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机合作社的应用,推进管理方式信息化;要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打造农机服务品牌,推进经营理念品牌化;鼓励农机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鼓励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探索“机农合一”新机制。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企社共建”,与金融机构开展“银社对接”,实现合作共赢。

四要切实强化人才培训。要将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带头人,提高新形势下办社治社兴社的能力。同时,要引进人才到农机合作社就业、创业,补充新鲜血液,增强新的动力,逐步培养一批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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